注册造价工程师办理业务指南

 日期:2018-4-12 15:05:32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管理分为变更注册(机构内变更、跨机构变更)、延续注册、初始注册、暂停执业、注销注册和恢复执业。遗失补证、重要信息和基本信息变更等。

 

一、变更注册网上申报流程及递交材料

 

(一)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入办事大厅→人员行政许可事项→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点击“在线申报”进入个人登录系统。申报“变更注册”按照系统的提示将个人基本信息等资料完整输入,并按要求将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申报表等与之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检查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 

2、按打印申请表下面的 “变更注册”等相关业务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
      3、审核后在申请表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名章。
     (二)递交的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报表; 

2、注册证书原件。

 

二、延续注册网上申报流程及递交材料

 

(一) 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网站,进入办事大厅→人员行政许可事项→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点击“在线申报”进入个人登录系统。申报“延续注册”按照系统的提示将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学历证明等资料完整输入,并按要求将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申报表等与之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检查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

2、按“打印申请表”下面的“延续注册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
      3、审核后申请表上加盖注册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名章。
   (二)递交的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

2、注册证书。

对延续注册期间申请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请在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延续注册合格后,再申报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

 

三、初始注册网上申报流程及递交的材料

 

(一)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网站,进入办事大厅→人员行政许可事项→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点击“在线申报”进入个人登录系统。申报“初始注册”按照系统的提示将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证明等资料完整输入,并按要求将照片、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申报表等与之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检查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 

2、按“打印申请表”下面的“初始注册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
      3、注册单位在申请表上审核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名章。
      4、将初始注册有关纸质材料报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

(二)递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用A4纸粘贴,照片下方注明申请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四、办理暂停执业、注销注册和恢复执业、遗失补证、重要信息变更等事宜,提交申报表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

1、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机构内变更、跨机构变更)、注销注册等业务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受理。

2、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每次添加或修改信息,上传或删除扫描件时都要点击保存申请。

3、将申请注册申报表等有关纸质材料报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1号,紧邻衡山路22号汉庭酒店。

咨询电话:  0451-82303570      0451-8234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