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黑龙江省202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日期:2021-9-16 13:28:19

各单位会员

根据中价协〔2021〕8号文件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21〕46号文件《关于减免2021年度小微企业会费的通知》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年度缴纳会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价协会员会费交纳标准

  (一)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1万元;

  (二)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3万元

    二、中价协会员减免会费优惠标准

  (一)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300万元的,会费全免;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高于30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的,会费减免20%。

    三、省级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年度会费2000元。

    四、省级会费减免优惠

    (一)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300万元的,会费全免。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300万元的,会费减免50%

注:上年度营业收入参照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五、交纳方式及有关要求

    会费由协会收取,请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会费交纳。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行: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31000817010149001720

行  号: 301261000065

电  话: 0451-82362885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916